关于汛期严禁有关涉水活动的通告
近期,我县出现连续性强降雨天气,受汛期持续高水位影响,河湖库港爆满,涉水电线极易漏电,部分群众到行洪水域附近从事涉水活动,影响防汛,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汛期严禁任何人员未经防汛机构批准在河湖库港、行洪区等水域从事钓鱼、捕鱼、游泳等涉水活动。
二、各分指挥部、各乡镇防指、各水域管理机构要安排专班做好宣传、巡查、教育、劝阻工作,对因监管不力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拒不服从本通告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罚款处罚。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命令的,一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