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
《黄梅县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
意见的公告
根据《黄冈市养犬管理办法》(黄政规〔2020〕5号)、《黄梅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本地限养区范围和禁养犬只目录。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黄梅县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 5月8日至5月18日。
黄梅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5 月 7日
附件:
1、黄梅县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
2、黄梅县城区犬只限养区范围地图
黄梅县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黄冈市养犬管理办法》(黄政规〔2020〕5号)、《黄梅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现就规范养犬行为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限养犬工作自2021年6月1日零时起。
二、禁养区内禁止饲养犬只。禁养区域为:机关、团体、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办公服务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养犬的单位除外;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三、限养区内个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包括:
(一)禁养獒犬类:1.藏獒、2.拳狮犬、3.大丹犬、4.圣伯纳犬、5.杜高犬、6.卡斯罗、7.加纳利、8.英国马士提夫、9.中亚牧羊犬等獒犬。
(二)禁养猎犬类:1.阿富汗猎犬、2.寻血猎犬、3.猎狐犬、4.灵缇、5.猎鹿犬、6.威玛猎犬、7.波音达猎犬、8.贝生吉犬、9.雪达犬、10.川东猎犬、11.爱尔兰猎狼犬等猎犬。
(三)禁养梗犬类:1.贝林登梗、2.边境梗、3.牛头梗、4.凯丽蓝梗、5.美国斯塔福梗等梗犬。
(四)禁养护卫犬:1.德国牧羊犬、2.大白熊犬、3.可蒙多犬、4.松狮犬、5.大麦町犬、6.苏俄牧羊犬、7.秋田犬、8.土佐犬、9.杜宾犬、10.纽芬兰犬、11.罗威纳犬、12.巴西菲拉犬、13.高加索犬、14.意大利纽伯里顿犬等护卫犬。
(五)禁养斗犬类:1.比特犬、2.牛头犬等斗犬。
四、黄梅镇城区限养区范围:东至泥河、五里墩社区(含高铁新区);南至C8路(污水处理厂前面道路,含蔡枫树、潘湖、李塘和石老屋);西至柳界公路与振兴大道交界处以南(含经济开发区)、阳光家园以北;北至国际育才高中、县福利院、商河村路口、滨河西路与合九铁路交界处。
五、限养区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狂犬病免疫制度,禁止无证养犬。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根据实际确定本地限养区的范围,并予以公布。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0713-3116785
黄梅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5 月8 日

小伙伴们
你们对城区养狗有什么看法?
一起在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