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2021-05-12 16:07   法治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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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强化“全警都是营商窗口,个个都是黄梅形象”的工作理念,全力打造“方便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安商兴商的发展环境、安心舒心的宜居环境”,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01

优化服务环境

充分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的工作要求,大力优化办事流程,推广帮办、代办、寄递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推动在政务窗口、派出所设立自助服务区,逐渐将自助受理、领取服务延伸到社区或派出所警务室。优化户籍管理政策,对企业从业人员及家属实行“零门槛”户籍落户。

#02

完善“一企一警”

全县所有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设立规范、醒目、统一的承诺牌,推行治安承诺、落实重点服务。深入开展“三万”、“四进”活动,完善“一企一警”,构建和谐畅通的警企沟通联系机制。组织民警深入联系企业,收集企情民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03

包容审慎执法

准确甄别涉案财产和企业正常经济往来款项、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及时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立即依法解除措施。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让企业家安心放心干事业。

#04

维护合法权益

落实首办责任制,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和涉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行霸、市霸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妨碍企业管理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企业因被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造成损失的,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05

强化环境治理

加强对企业以及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周边的巡逻防范和视频巡查、滚动排查,定期分析研判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在企业较集中的园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警务室,着力提升企业经营者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06

简化审批流程

简化企业办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购买、生产备案审批手续,畅通网上办理渠道。简化公章网上备案流程,从下单到刻制备案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立等可取,免费刻制。对需新增审批事项的企业,安排民警上门指导,现场完成审核审批。下放居住证办理权限至派出所,让来梅务工人员少跑腿。

#07

提高服务效率

大力推广“鄂汇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公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交通、户政、出入境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机制,开辟“绿色通道”。

#08

妥善化解矛盾

经常排查企业在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企业裁员、资金拆借纠纷以及企业扩大生产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事情简单、涉及面小的不安定因素,就地直接调处,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疏导化解。

#09

提升法律服务

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全管理、依法维权,帮助企业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预防企业内部发生职务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强化保卫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确保“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0

严肃追责问责

定期抽查涉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案件,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犯罪案件,重点围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等问题开展执法巡查和监督,倒逼规范执法。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核查机制,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企业中选优聘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倾听企业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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