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前镇查处违法停车公告

2021-05-12 17:06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  

停前镇查处违法停车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自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我县停前镇将严查本辖区内,驾驶人在主要公路、街道实施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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