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搜索
登录媒体云账号
停前镇查处违法停车公告
2021-05-12 17:06
黄梅县融媒体中心
停前镇查处违法停车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自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我县停前镇将严查本辖区内,驾驶人在主要公路、街道实施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