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货运驾驶员、运输企业、砂石料源头企业: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结合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根据省、市治超办统一部署,全县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综合治理。
一、治理重点对象。运输砂石料、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重中型货车);所属车辆违法多、事故多的工程运输车企业。
二、治理重点路段。国省道、县乡道、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工程运输车流量大、涉及工程运输车辆事故多发、通行秩序乱路段。
三、治理重点违法行为。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闯红灯等重点违法。
四、强化联动惩戒。充分发挥协同监管机制作用,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工程运输车辆企业、车辆和人员实施部门联动惩戒。紧盯重点源头、重点线路,对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较多的路段、时段开展重点打击,灵活采取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形式,严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5日、15日、25日为工程车辆集中统一行动日,开展联合执法,不定期深入建设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停靠地开展突击行动,消除车辆违法行为。
五、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公布企业和违法车辆违法“红黑榜”,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震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规范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县联合治超大队
202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