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权,在解放区试行“土改”
1947年9月中旬,听说刘邓大军的先头部队第六纵队第十八旅第五十四团已到达蕲黄广,黄梅工委书记邹一清和在黄梅指导工作的薪黄广中心县委书记易鹏亲自组织迎接大军的工作。9月15日,刘邓大军六纵十八旅到达黄梅县。这天下午,黄梅工委书记邹一清带领部分地方武装,亲自当向导,偕同宋参谋长率第一营向黄梅县城挺进。在县城西门外的大胜坡,与国民党县自卫队打了一仗,全歼这股国民党军之后,继续向县城进发。县城的国民党军也撤出南门,从水路向孔垄逃窜,解放军攻克了黄梅县城。黄梅县城解放的第二天,刘邓大军先头部队第一营又向安徽省宿松县进发。刘邓大军先头部队走后,国民党县自卫队又进驻县城,黄梅工委领导地方革命武装撤到山区。国民党军队经常向“四山”进攻,大肆捕捉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企图消灭革命武装力量。
10月上旬,黄梅工委接到上级指示,准备迎接刘邓大军的大部队进驻黄梅。工委书记邹一清亲自调派地方干部发动群众,为刘邓大军筹制军衣,从全县筹集棉布1000余匹,先后缝制军衣2400多套,分批交到刘邓大军后勤部门,有力的支援了刘邓大军。
10月21日,刘邓大军的大部队第二纵队第四旅旅长孔庆德率领第十、十一、十二、十三等4个团,从浠水南下经蕲春界岭进入黄梅。由于大部队声势浩大,所向披靡,沿途的国民党军队都不战而溃,黄梅县城的国民党军也不战而撤,随同国民党县政府逃到孔垄。当天,刘邓大军第二次解放黄梅县城。
10月下旬, 为配合第六纵队大部队在蕲春高山铺地区的战斗,第四旅主力驻防在黄梅大河铺、苦竹口、渡河桥一线,担任阻击来自东南方向国民党军的任务。高山铺战斗结束后,刘邓大军为了帮助建立大别山22个县解放区政权,在浠水召开专门会议,决定从部队抽出部分干部到地方工作,每个旅抽出五六十个干部到一个县,到蕲黄广几个县是第二纵队、第三纵队几个旅的干部,其中到黄梅的是第四旅的干部。
第四旅旅部领导一到黄梅,便和鄂豫第五地委领导联合在县城东门口的杉木桂家畈召开全县党政军干部大会,开了三天。旅长孔庆德在大会上作了形势报告,当场宣布了从四旅中抽出的军队干部及从华北带来的地方干部的名单和到达的工作单位。首先建立了黄梅解放区县、区两级革命政权,加强了党、政、军各方面的领导力量。在这次大会上宣布成立黄梅县爱国民主政府,隶属鄂豫边区第五专员公署,县政府机关设桂家畈,后来转移到油铺等地。县长邹一清,副县长蔡琼,秘书梅白,县政府内的办事机构有财政科等。自白湖渡以上的上半个县成为解放区,全县解放区划分为大河、土桥、停前、独山、苦竹、湖区6个区,都建立了区民主政府。每区都配有二、三十个干部。区政权以下设村委会,在各村还建立了民兵队。
11月,根据上级指示,将中共黄梅工委改建成立中共黄梅县委,隶属中共鄂豫第五地委,县委机关活动在小溪山大古岭一带。县委书记徐少岩,副书记唐振华,县委下辖6个区委。在县委成立的同时,为了加强对全县革命武装的统一领导,成立了黄梅县军事指挥部,隶属鄂豫第五军分区,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马启春,政治委员徐少岩(兼),下辖指挥部两个连组成的县大队和6个区干队。
11月中旬,黄梅县委和县爱国民主政府在龙坪山西塆召开全县农民代表大会,各区区委书记、区长,村党支部书记、村长和农民代表,还有土改工作队队员都参加了会议,到会有400多人, 历时4天。由县委书记徐少岩作了土地改革的动员报告,传达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创建大别山解放区的指示,宣讲党的土地改革政策和全县土地改革部署。由县委秘书梅白组织到会人员学习《中国土地法大纲》。分区进行讨论,明确党的土改政策,拟订各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方案,并进行了典型引路、诉苦发动等宣传教育工作。县长邹一清向大会作了总结报告,强调要向全县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土地法大纲,按照全县土地改革运动方案,组织土改工作队下乡进村领导土改,广泛发动群众。成立贫农团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打土豪、分浮财、分田地运动。
会后,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土改工作队深入各区农村。一面宣传党的土改政策,讲解土改重大意义;一面发动农民起来,建立乡村政权和组织,开展轰烈的打土豪、分浮财运动。为了解除群众顾虑,扫除运动阻力,人民政府还镇压了个别民愤极大的土豪劣绅。这样一来,打土豪、分浮财的运动在全县很快展开。这次土地改革运动,全县共打土豪300多户,没收和分配了大量浮财,但分田地的工作只出榜公布但还未落实到各家耕作,局势就起了变化。刘邓大军因战略任务离开黄梅,不久国民党军队“清剿”黄梅解放区,被分配的土地又回到地主手里。这次土地改革调动了解放区人民的积极性,青年农民积极参军,革命武装得到扩展。全县第一批就有800多人参加基干民兵组织,其中优秀的不断补充到区干队,区干队优秀的上调到县大队,县大队又经常向军分区输送武装骨干。这800多人中,后来编到区干队有400多人,由区干队编入军分区十四团的有200多人。解放区人民群众更积极地支援部队,交军粮、军鞋都是超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