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土地改革使人民成了土地的主人
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这是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之一。黄梅县的土地改革在1949年冬季准备的基础上,1950年春天开始试点,秋后全面铺开,至1952年基本结束,历时3年多。
对于绝大多数干部来说,土地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吃透、掌握并正确运用党的土改政策十分重要。县委学习省地委在正式土改前先行试点的方法,于1951年7月初开始,选择乐家、藕塘角、张家河、柴子湖四个基础较好的乡和八个重点村进行,九月上旬结束,历时70天,取得全面胜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运动并不是一帆风顺,主要表现是地主阶级不甘心失败,采取各种手段对付土改。针对地主阶级的反土改行为,县委采取对策来打击地主阶级。一是工作队在进村之前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再重点学习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和中央公布的 1933 年中央苏区开展土地改革的两个文件,还有省委专门制订的《浠水县土地改革实验区土地制度改革条例(草案)》等。二是强调工作队必须住在贫雇农和积极分子家,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从制度上杜绝地主阶级腐蚀的口子。三是对少数意志不坚定的工作队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组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四是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并以他们为骨干力量迅速发动群众揭发地主隐藏财产分散土地罪行,还地主阶级大量占有财产和土地的本来面目。五是召开斗争大会,以打击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
黄梅县的土地改革经历了反霸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和分配地主土地财产、总结巩固等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反霸斗争。工作组召开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土改政策,开展访贫问苦,用扎根串连的办法来发动群众诉苦刨根,斗争恶霸地主。第二阶段是划定成分。这一阶段非常重要,涉及千家万户。其关键就在于能否正确执行土改政策。工作组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反复召开村干部和贫农代表大会,认真学习划分阶级的政策,发动群众,先划地主、富农,后划中农、贫农。当地主、富农大致划完后,审查出一榜;经自报和民主评议,完成中农和贫农成分划定,出第二榜;全面复查后,出第三榜,定案。全部成分划定后,进行一次阶级站队,分清敌我。第三阶段是没收与分配。即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牛、农具、房屋、财产等五大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贫雇农。其分配原则是填坑补缺。第四阶段是总结成绩,自我教育,评功表模,庆祝胜利。
土改前,黄梅县各阶层占有土地的大体情况是:贫农、下中农占全县总人口91.16%,占全县耕地总面积80.08%,人均1.66亩;而占全县总人口7.69%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6.65%,人均 4.07亩。地主、富农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是贫农、下中农的2.45 倍。根据蔡上等 12个乡资料统计显示,土改前后各阶层占有耕地面积发生显著变化:367 户地主,土改前占有土地6299亩,占10.66%,土改后占有土地2572亩,占4.35%;150户富农,土改前占有土地3002亩,占5.08%,土改后占有土地1817亩,占3.08%;2592户中农,土改前占有土地26479亩,占44.83%,土改后占有土地25157亩,占42.59%;4080户贫雇农,土改前占有土地20565亩,占34.82%,土改后占有土地27351亩,占46.30%;438户其他人口者,土改前占有土地2384亩,占4.03%,土改后占有土地2172亩,占3.68%。
土改队在县委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乡乡成立农民协会,发展会员77122 人;成立民兵组织,发展民兵2400余人;培养土改宣传员779 人。工作组以这些人为中坚力量,坚决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地主阶级、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取得了土地改革的彻底胜利。
在开展土地改革同时还在社会其他领域开展了民主改革。经过这次巨大的社会改革,获得了生产要素的全县人民扬眉吐气,意气风发,尤其是获得土地权的广大翻身农民更是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党所领导的各项运动和建设,全县从乡村到城镇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