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50年5月10日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颁布实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调整,更是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 -项重大改革,它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妇女免除继续遭受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束缚,促进了妇女的解放。
黄梅县在推动《婚姻法》的贯彻实行中,从三个方面入手,以打开局面。其一,用多种形式对《婚姻法》进行广泛宣传,武装骨干讲解《婚姻法》知识,使《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其二,将广大干部列为《婚姻法》知识学习教育的重点人群,首先解决他们思想中残存的封建意识,以排除《婚姻法》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其三,在处理婚姻案件中,对一些摧残虐待妇女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案件及时审理,作出判决,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残害妇女的严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造成了广泛的社会震慑和影响,以彰显党贯彻实施《婚姻法》的坚强决心和力度。
《婚姻法》是妇女解放的尚方宝剑。贯彻实施《婚姻法》后,封建婚姻制度逐步被摧毁,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开始形成新的社会风气,民主和睦的新型家庭大量出现,广大妇女参加生产和社会活动的积极性高涨,政治地位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一大批从旧的婚姻悲剧中解脱出来的妇女,过上了扬眉吐气的新生活,以极大热情投人社会大家庭怀抱,不少人还成为各项运动的新生力量。